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43批次食品合格和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

通  告

(2025年第7号)

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7类食品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共抽检1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3批次,不合格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调味品8批次、豆制品3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6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25批次,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56批次,4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1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饮料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

汉滨区锦醴米酒坊生产加工的黄酒,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

安康市汉滨区兴友米线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米线,1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

安康市汉滨区马坡岭鲁家油坊生产加工的菜籽油,1批次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

安康市利家购物广场流水店销售的桂圆(鲜),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秦巴尚惠购物中心销售的大葱,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诚惠超市销售的山东二级湿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

安康市利家购物广场流水店销售的麦芹,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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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3批次食品合格和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