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合发布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涉水路段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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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防汛责任
当前我市已全面入汛,短时强降雨、暴雨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多发,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陡增。辖区内漫水桥(涵)、危险桥梁、低洼易涝路段、临水临崖道路等涉水路段抗洪能力弱,汛期极易被洪水淹没,叠加夜间视线差、水流湍急等因素,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深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履行行业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将漫水桥(涵)、危险桥梁、低洼易涝路段、临水临崖道路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纳入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重要任务。交通、公安交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从严抓好行业领域隐患排查、设施管护与通行管控。各县(市、区)要落实巡查管控第一责任,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明确每处风险点的具体管控责任人。
二、摸清风险底数,完善防护措施
各县(市、区)要立即安排部署,组织交通、公安交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辖区内国省干道、农村公路等漫水桥(涵)、危险桥梁、低洼易涝路段、临水临崖道路开展拉网式、全覆盖隐患排查。要落实风险出清,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精准划分风险等级,明确责任单位,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更新。对排查出的涉及硬件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迅速补齐安全防护短板。要组织专人及时清理涉水路段上下游河道、排水沟内淤泥、杂物,保障行洪畅通。要在漫水桥(涵)等重点涉水路段两端及周边醒目位置,增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防护设施破损、缺失的,立即修复更换,对整改难度大,不具备处置条件或无法立即处置的,制定绕行预案。
三、强化预警叫应,严格安全管控
气象、应急、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加密会商,精准研判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中小河流涨水演进过程对漫水桥(涵)、危险桥梁、低洼易涝路段、临水临崖道路的风险影响。严格落实“叫应—反馈”机制,确保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户、到人,到风险点位。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预警情况,提前在重点路段布控,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或封闭措施。镇、村要强化巡查管控防范,组织巡查力量,加密对漫水桥(涵)、危险桥梁、低洼易涝路段、临水临崖道路的巡查频次,重点加强夜间等薄弱时段巡查,一旦发现漫水、过水现象立即封闭管控并做好警示提醒。要安排专人值守,对过往车辆及行人加强劝阻,坚决制止强行涉水、冒险过桥等行为。封控管控期间,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对不听劝告的,一律从严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农村地区群众及货车、皮卡、农用车、摩托车驾驶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网格员”入户宣讲,组织辖区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综合利用张贴警示海报、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手机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普及漫水桥(涵)等涉水路段汛期通行风险、避险常识。要引导群众、车辆驾驶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规划出行路线,主动避开危险路段,坚决做到“涨水不通行、夜间不通行、超载不通行、冒险不通行、禁止不通行”,自觉遵守汛期交通管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