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汉滨区培新小学长春校区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26年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招生规模
2026年秋季一年级计划开设5个班,共招收新生225名。
三、网上登记时间
2026年8月18日—8月20日。
四、登记条件
1.具有培新小学长春校区学区内户籍、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
2.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学校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后,有序安排本学区内实际居住的“户籍类其他人员子女”(具有汉滨区户籍,无学区内户籍或不动产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类”学生入学(外省、省内外市、市内外县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恒口示范区和安康高新区人员子女虽具有汉滨户籍,但在省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上划为市内外县区的学生)。
五、提供材料内容
1.房户一致: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其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全部页。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位置页、价格页、签字页及付款凭证原件。
2.房户不一致:有户无房类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其监护人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全部页;有房无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其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全部页。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位置页、价格页、签字页及付款凭证原件。监护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全部页。
3.其他: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学区内租房合同原件全部页,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原件全部页。监护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全部页。
4.随迁子女类: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居住证》原件(恒口示范区和安康高新区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因无法办理《居住证》,可不提供),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原件全部页,学区内租房合同或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全部页(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位置页、价格页、签字页及付款凭证原件)。监护人在汉滨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全部页。监护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全部页。
确因无法线上登记需线下登记的,应向学校提供以上相应类别证件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网上报名流程(请扫二维码)
七、学区范围
康泰园小区、万浩未来城小区、福临新居小区、百盛新里城小区、长铺村、陈家山村、中心村、长岭村。
八、特别说明
1.每名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证明或证件,由提供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果我校学位已满报名申请未通过,请监护人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登记入学。
3.因学校未开设二至六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15-3317780
13709152518
按照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汉滨区高井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26年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招生规模
2026年秋季一年级计划开设8个班,共招收新生360名。
三、网上登记时间
2026年8月18日—8月20日。
四、登记条件
1.具有汉滨区高井小学学区内户籍、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
2.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学校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后,有序安排本学区内实际居住的“户籍类其他人员子女”(具有汉滨区户籍,无学区内户籍或不动产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类”学生入学(外省、省内外市、市内外县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恒口示范区和安康高新区人员子女虽具有汉滨户籍,但在省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上划为市内外县区的学生)。
五、提供材料内容
1.房户一致: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其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全部页。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位置页、价格页、签字页及付款凭证原件。
2.房户不一致:有户无房类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其监护人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全部页;有房无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其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全部页。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位置页、价格页、签字页及付款凭证原件。监护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全部页。
3.其他: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学区内租房合同原件全部页,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原件全部页。监护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全部页。
4.随迁子女类: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居住证》原件(恒口示范区和安康高新区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因无法办理《居住证》,可不提供),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原件全部页,学区内租房合同或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全部页(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位置页、价格页、签字页及付款凭证原件)。监护人在汉滨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全部页。监护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全部页。
确因无法线上登记需线下登记的,应向学校提供以上相应类别证件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网上报名流程(请扫二维码)

七、学区范围
东止枣园村、屈家河村,南止环城南路以北,西止文昌南路—欢喜岭路与文昌路交口,北止翠屏路以南—高井路与欢喜岭路交口以西。
八、特别说明
1.每名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证明或证件,由提供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果我校学位已满报名申请未通过,请监护人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登记入学。
3.因学校未开设二至六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9894846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