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琳,副局长罗先锋,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锦生从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和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部署了2023年后期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了《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既注重守正和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近年来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又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任务和措施举措,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对推动矿山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结束后,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琳要求各矿山企业要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及时组织学习《意见》内容,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罗先锋就落实会议精神和2023年第三季度非煤矿山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再作部署和强调。一是及时推进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巩固提升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持续开展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不间断地进行自查排查,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全力杜绝安全隐患四是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应对近期新一轮强降雨,企业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必要时停工停产并启动“叫应”机制,及时排险撤人,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