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44批次食品合格和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
通 告
(2025年第9号)
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16类食品共2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4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5批次,4批次不合格、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调味品12批次、豆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7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48批次、肉制品3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3批次、食用农产品124批次,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集市便利店销售的洗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安康市汉滨区修根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自消毒的汤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安康市汉滨区鑫龙之舟餐饮店自消毒的小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安康市汉滨区桥夫缘云南过桥米线店自消毒的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安康市汉滨区李欢家餐饮店自消毒的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点击查看附件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4批次食品合格和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