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创新构建“靶向+精工+聚势”工作模式,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实现质效双提升。近两年来,该院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采纳率达100%,其中21件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件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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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施策,精准选题定方向  

 

聚焦中心与民生痛点。坚持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紧贴社会治理堵点难点。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协同推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深化类案监督治理。创新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工作闭环,重点围绕金融网络、校园安全、食药卫生、自然资源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其中推动24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省级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取得显著社会效果。

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对近五年危险驾驶案件全面梳理分析,针对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证据收集薄弱、监管漏洞等问题,牵头制定《醉驾危险驾驶类案证据指引》,有效统一执法标准,提升办案质效。



 
精工提质,规范制发强内核  

 

健全审核把关机制。落实“双审”机制,优化审核程序,检委会专职委员把关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检察长或检委会最终决定制发,确保程序规范、内容严谨。

夯实调查研究基础。坚持“四维调查法”,问题查摆要清晰、原因分析要深刻、职责界定要准确、对策建议要精准。每份建议均建立在扎实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论证分析基础上。

提升对策建议质量。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会商机制,针对被建议单位在履职尽责、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开展专业化研判分析,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策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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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势长效,协同落实增刚性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平安汉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化办理新格局。

构建协同共治体系。对内强化院领导统筹指导,业务部门精选“小切口”培育精品案例;对外健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跨部门治理合力。如在治理盗采绿松石问题中,联合镇办、自然资源部门和湖北检察机关共同研判标本兼治措施。

完善跟踪问效机制。建立“制发-跟进-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通过定期回访、联合督查、效果评估等方式,确保建议落地见效。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检察机关肯定推广。